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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边学边查边改”——十三论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 |||||
发布日期:2014/4/18 11: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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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分为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关键环节,在具体的实施中,要灵活安排,不分段、不转段。也就是说,活动中要结合实际情况,坚持“边学边查边改”,发现什么问题,就马上整改什么问题,不许“知而慢改”、“迟改”甚至故意拖着“不改”。党员干部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作风实际和思想实际,深入分析在“四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具体表现和思想根源,自觉对照反思、查明差距,结合群众的反映和要求,认认真真“洗洗澡、治治病”,不见“疗效”不罢手,使教育实践活动更好更早见到实效。 首先,要把学习教育与查摆问题结合起来。结合“三问三观”讨论,有针对性地纠正党员、干部存在的轻视思想、观望心理、敷衍态度和担心情绪,深入查摆问题,认真查找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上与百姓期盼的距离。 其次,要把学习教育与解决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要对梳理出来的各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及查找出来的“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能改的马上改,防止消极等待、避重就轻,避实就虚。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自己做起,从群众感受最直观、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改起,不等不拖、立说立行。 最后,要把学习教育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针对“四风”问题,要立规矩、建制度,对已有的制度进行梳理,适用的坚持,不适用的废止,需要完善的尽快完善,从源头上防治作风不正、不实、不廉的问题。针对薄弱环节研究出台一些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制度和规定,严格执行,令行禁止。 坚持“边学边查边改”,当务之急就是要及早谋划和开展好“十项重点工作”,即抓紧开展文风会风集中治理、提能增效集中整治、“正风肃纪”十项规定集中检查、领导干部落实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专项集中检查、“三公”经费使用集中检查、深化“惠民利民”工作、深化“优环境促发展”集中攻坚、提振精气神专项行动、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严查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十项重点工作,明确任务责任,抓紧制定方案,提出具体措施,并明确牵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专项行动有动作,出实招,见成效。 与此同时,各级参加活动的单位要把学习教育、听取意见作为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础环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从严从紧推进活动,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精心创设“自选动作”。要强化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及时总结和推出一批先进典型。要注重工作实效,防止搞形式、走过场,不要以记多少学习笔记、写多少体会文章来衡量学习效果;不要搞走马观花,浮光掠影式的调研,避免一窝蜂下基层征求意见;不要以开多少会,发了多少文件简报来衡量工作成效。要坚持围绕中心大局,把开展活动与推进发展、破解难题、改善民生、提振精神结合起来,做到活动和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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